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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农林大学现代农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


【发布时间:2023-06-20 09:10:14  点击量:


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,选拔、任用优秀的教师担任学生班主任,明确班主任的工作职责,建立健全考核与奖惩制度,使班主任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、科学化,将班主任队伍建设成为学生工作教育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,根据《浙江农林大学本科生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》(浙农林大〔2022〕4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本工作条例。

第一条 班主任的设置和选聘

1.每个班级均配备一名班主任,班主任的任期原则上为四年研究生班主任任期为三年,因工作调动或长期请假者,须进行调整。所有在教师均有担任班主任的义务,没有担任过班主任的教师,原则上不能参加职称评定等。

2.班主任由学科(系)推荐,学院组织聘任,要求选派思想好、责任心强的中、青年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。新担任的班主任,上岗前必须经过上岗培训。

3.班主任在学院领导下开展工作,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负责班主任日常管理工作。

4.班主任聘任期间,因特殊情况离开班主任岗位一学期以上者,应提前两周向学院提出,并经学院研究,由个人推荐或组织委派他人代理履行班主任职责;离开班主任岗位达一年以上者,原则上应另行选聘班主任。

第二条 班主任的工作职责

1.思想品德教育。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思想教育工作,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;配合学院党委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、教育和党员的培养发展工作。

2.关心关爱学生。关心学生生活和成长,经常深入学生班级、寝室了解情况,定期与学生交流谈心,对在思想、学习、生活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学生要特别的关心、教育和帮助,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,让他们树立学习和生活的信心。

3.班风学风建设。向学生介绍专业前沿信息和发展趋势,激发和加强学生对本专业的学习兴趣;根据学生的特长、个性和志向,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规划,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,端正学习态度,改进学习方法,提高学习效率,树立勤奋学习、严谨求实、创新进取的优良学风和班风。

4.指导学生科技创新、学科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。动员、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活动,指导学生进行科技创新课题的选题和立项,组织专业科研课题讨论,吸收学生担任科研助手,指导科研论文写作、专利发明等,促进学生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。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活动,为其提供各种支持和便利条件。

5.指导帮助学生就业。指导学生进行职业设计和职业规划,帮助学生正确定位、调整心态,为择业就业做好思想准备;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资源,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。

6.做好校友联系工作。与所带过的毕业生校友保持联系,关心校友事业发展,建立定期联系工作机制,做好毕业1年和毕业3年校友对母校满意度调查工作。

7.做好其它常规性教育管理工作。协助做好法制纪律教育、安全文明教育、诚信励志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;参与学生综合评价、评奖评优、困难资助等工作;协助做好班级、团支部学生干部的选拔、培养及教育工作,帮助指导班级组织或参与各项校园文化活动;定期向家长如实通报学生在校表现和学习情况。

8.每学期初,根据学院要求并结合本班实际情况,制定班级工作计划,指导学生干部开展工作。学期末,对学期的班级工作做出总结,按时参加学院召开的班主任例会,汇报交流工作。

第三条 班主任工作的考核、待遇与奖惩

1.每学年末学院组织班主任的工作考核。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所带班级学习氛围考风考纪、学科竞赛参与度毕业就业等方面其中大一、研一班级重点考核课程通过率、上课到课率、考试守纪率;大二、大三班级重点考核课程通过率、上课到课率、考试守纪率、学科竞赛参与度;研二班级重点考核论文发表率、学科竞赛参与率;毕业班班级重点考核就业率、学位授予率、升学率。

2.考核采取自我评价、班级学生评价、辅导员评价相结合的方式,由院党委根据班主任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,包括工作态度、工作业绩及师生反映等给出最终考核等级,考核分为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个等级,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20%,考核结果同时作为职称评定等的重要依据。

3.班主任津贴以工作量津贴的方式发放,具体标准及发放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

4.每学年举行“优秀班主任”评选活动。被评为优秀班主任的,由学院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,同时给予物质奖励;在职称评定时,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。

5.对考核不合格的班主任,或因工作不负责而引起重大责任事故的,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,并可提前解除班主任聘任;当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,并不得参加校内任何先进评选。

第四条 附则

1.本条例由院党委负责解释。

2.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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